市住建局“五個完善”健全綠色建筑工作體系
自本月1日起,省政府第323號令《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》已正式施行。市住建局采取多項措施,著力推進“五個完善”,建立健全適合我市實際的綠色建筑工作體系。
一是完善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體系。啟動我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,以2020年為基期,2025年為規劃期,明確綠色建筑發展目標、重點發展區域和裝配式建筑等內容。
二是完善綠色建筑配套政策體系。貫徹執行省住建廳會同有關部門即將出臺的《關于貫徹落實〈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〉的實施意見》,嚴格落實推廣模式、管理機制、市場行為、技術推廣、扶持激勵等相關配套政策。對我市原有政策文件進行梳理,對與《辦法》相抵觸或不相適應的規定,及時廢止或修訂。
三是完善綠色建筑全過程管理體系。以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為重點,把好立項、規劃、設計、審圖、施工、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,建立完環環相扣、鏈條閉合的管理機制。引導全市新建城區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進行規劃建設,積極組織申報創建省級綠色生態城區、城鎮。
四是完善綠色建筑標識評價體系。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標識第三方評價制度。建立健全我市綠色建材評價標準及標識制度,加快啟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。
五是完善綠色建筑科技創新體系。進一步加大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及重大課題研究,積極推廣“四節一環保”適宜技術。加快革新綠色建筑建造方式,大力推廣預制化、裝配式部品部件及鋼結構等成熟技術體系。
